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》提出,要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,鼓励企业构建技术、专利、标准联动创新体系。近日,总局印发《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,进一步激发企业在标准、技术、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力。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《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https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307/content_6891274.htm
激励政策
(1)国家层面:同等条件下优先参与
1、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
2、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
3、建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、国家标准验证点
4、参与标准创新贡献奖、企业标准“领跑者”
5、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融资增信业务
6、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国家科技技术专项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、国家级高新技术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、科技部“科技型中小企业‘及工业和信息化部”优质中小企业“配套政策等
(2)地方层面
1、出台针对标准创新型企业的相关激励政策
2、支持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和标准创新贡献奖等奖项
3、对标准创新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、标准化试点示范、标准化人才培养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
(3)宣传推广
1、加大对标准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力度
2、适时组织编写标准创新型企业优秀案例例集
3、宣传推广中高级标准创新型企业的成熟经验
4、将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宣传纳入质量月、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